專訪《寬宥之南》冰島作者莎蒂斯(Thordis Elva),當性侵倖存者與施暴者共寫一本書,他們會說出什麼樣的真實故事?
2013 年 3 月 28 日,湯姆坐在飯店出口旁的沙發,看起來有點手足無措,莎蒂斯緊張地朝他走去,湯姆的兩頰和耳朵迅速緋紅,「哇,真的是你。」莎蒂絲脫口而出。「感覺很不真實,我不知道這次碰面會是什麼感覺。」「我也一樣」他們對看了好一會。
外人看來,兩人可能是許久未見的舊情侶,十六年前,他們確實曾在一起,直到發生那件事:湯姆強暴了莎蒂斯。
1996 年的冰島夏天,莎蒂斯認識了來自澳洲的交換學生湯姆,那年莎蒂絲 16 歲,湯姆 19 歲,兩人青春相戀,牽手約會。一次派對後,湯姆送喝醉的莎蒂絲回家,他替莎蒂絲脫下沾著嘔吐物的洋裝,然而湯姆的手沒有停下來,接著,他脫下了她的內褲。
莎蒂絲瞬間恐懼地明白,自己即將被信任的人傷害。她的意識清楚,身體卻不聽指揮,沒法移動身體,承受湯姆髖骨一次次戳進她大腿內側的撞擊痛楚,胸部到胯下的部分彷彿被撕裂開來,割成兩半。
莎蒂絲在書裡寫著,「我唯一能做的事情,就是數著秒針,直到整件事情完畢。」兩小時,總共是七千兩百秒。七千兩百秒的地獄。十六年後,湯姆和莎蒂斯在南非碰面,兩人坐在一起,共同回溯那天發生的事,「莎蒂斯,請原諒我強暴了妳。」湯姆一邊哭泣一邊說著。
從台灣《房思琪的初戀樂園》到冰島《寬宥之南》,請別輕易說原諒
「想復仇是很容易的,甚至也是很直覺的。這麼多年來,我一直想傷害湯姆,如他當年傷害我一樣。」——莎蒂斯於 TED 演講,2017。
莎蒂斯寫下《寬宥之南》,湯姆是共同作者,敘述性侵的九年後,兩人如何一起面對那晚發生的事。故事從莎蒂絲嘗試原諒自己、原諒湯姆開始,本書在 2018 年翻譯成繁體中文,在台灣出版上市。
莎蒂斯與湯姆於TED演講
Source|Marla Aufmuth / TED
讀《寬宥之南》,很難不令人想起 2017 年,在兩岸三地捲起比好萊塢#METOO 能量更大的一本小說:《房思琪的初戀樂園》。
《房思琪的初戀樂園》由才華洋溢但當時尚未成名的台灣年輕作家林奕含所寫,故事內容描述 12 歲的天才美少女房思琪,被補習班老師——同時也是她父母的朋友——在一次次家教過程中性侵。這讓房思琪極度困惑、痛苦、與羞恥,她發現自己不能說,說出來自己等於是髒掉了。她只能保持沈默,說服自己:老師是愛她的,她是愛老師的。既是你情我願的戀愛就不是強暴,愛回去,就不髒了。
這本令人不安的文學作品,靠著讀者口碑站上各大通路排行榜。小說出版幾個月後,作者林奕含自殺離世,她的父母向大眾坦言,書不全是虛構,是作者的親身經歷。
林奕含事件在兩岸三地燃起巨大討論能量,各大通路回報《房思琪的初戀樂園》賣到缺貨、出現山寨品。熟人性侵議題翻上檯面,倖存者們逐漸打破沈默現身。那些曾被隱藏的傷口開始見光,台灣社會湧出巨量不知如何是好的創傷情緒。早在好萊塢 #METOO 之前,太平洋另一端的小島上,倖存者已經開始了訴說的運動。
「不再受苦」與「看見希望」之間的距離,究竟有多遠
《房思琪的初戀樂園》作者林奕含生前接受女人迷專訪,她說了重話,令人印象極深:「我討厭覺得什麼事情都可以和解,我很討厭原諒,非常。很多事情都不能得到新生,死掉的人就是死掉了。」
林奕含的話言猶在耳。此刻,我一邊翻著繁中版《寬宥之南》,一邊往冰島撥出專訪電話。書介這麼寫:一趟責任與原諒的和解之旅。我心想:和解與原諒「什麼」?說清楚受詞很重要。替這樣複雜的書寫序,確實困難。書寫這本書更是艱困,需要驚人的誠實、勇氣、以及自我賦權能量,直面寫作過程或出版後的各種挑戰。
skype 響了幾聲之後,終於接通了。即使看過莎蒂絲的照片,螢幕那端出現的美麗臉孔仍令我訝異。她坐在窗前,沐浴著陽光,白色厚織毛衣與一頭金髮將她整個人襯得發亮,她朝氣又熱情地問候我,聰慧在眼中閃爍。與性侵「受害者」被強加的刻板印象不同。
我幾乎是有點害羞地告訴她《寬宥之南》(South of Forgivness)的中文書名,音義上有「寬宥之難」(Difficulties of Forgivness)之意。「妳的書確實談到原諒的概念,以及執行起來如何艱困。」從中文書名破冰,我講述熟人性侵的近期台灣脈絡與 2017 年的林奕含事件,並拋出更困難的問題。
「林奕含生前說,她難以接受人們談性侵和解與原諒。而妳的書寫從『原諒』起心動念,妳覺得原諒會幫助性侵創傷癒合嗎?」
螢幕那端,莎蒂斯靜默了一會,不疾不徐地開口,「不,這只是我的方式,原諒不是唯一解方。」
「原諒對我而言,是終極防衛機制」
原諒之道長久以來被宗教把持,被那些衛道之士轉化成一種偽善的概念,實在令我憤慨。一大堆煞費苦心設計出的廢話。我的原諒並非無私、也沒有犧牲的意味,更說不上英勇,更無忍氣吞聲的意圖。我的原諒在磨刀石上磨得白熱,目的就是要切斷所有羈絆,如果能徹徹底底地放下,這對我的狀況大有助益。這是自我防衛的終極表現。
——《寬宥之南》,頁 52。
「對我來說,原諒其實不是給對方的,正好相反,原諒是給自己的(Forgiveness is not for the perpetrator, it's for the survivor.)。」她緩緩地說,語氣溫柔。「許多人一聽我談原諒,有很大的憤怒和不諒解。我的原諒其實與犯下暴行的人無關。」
性侵發生後,莎蒂絲默默承受約會強暴的恥辱與自我責難 9 年,她嘗試忽略痛感、粉飾太平——她成為擁有耀眼成績的記者與劇作家。可是,她的生活卻嚴重失控:飲食失調、酗酒、自殘衝動愈來愈嚴重。
莎蒂斯回憶 25 歲的某天,她和當時男友大吵一架,「我衝出房間,漫無目的地開車,途中經過一間咖啡廳。我在咖啡廳裡打開筆記本隨意塗寫,突然,湯姆的名字出現其中,我非常驚訝,畢竟湯姆並非當時我的約會對象。」說到這,莎蒂斯不忘開開自己玩笑。
「潛意識或許帶出了問題的根源。我想自己必須開始正視多年前那場性侵,掩埋多年的創傷正要求我的注意。」
她決定寫一封信給加害者。雜亂無章的草稿出現一行字:「我想尋求對你的原諒。」
原諒?她再次對潛意識感到困惑,卻也開始想像,這或許是打開牢籠的鑰匙。「我決定告訴湯姆,你所做的事情是錯的,而那件事替我帶來大量的痛苦和折磨,我拒絕再帶著這些感受生活下去。」
原諒,與否認或輕忽痛苦經驗相反,「我的原諒是替傷口畫重點,」原諒自己的情緒,看見自己有多痛與憤怒。
憤怒也是療癒的必經之路,「它會幫助你把責任放到加害者身上,減少自我責難。」可是她慢慢發現,憤怒也可能吞噬她的所有。「身為一個母親、妻子、創意者,我不想讓憤怒佔據所有情緒空間,我想感受別的,就得放手讓憤怒離開。」
她說,原諒,是她給自己的一個禮物,寄信給湯姆的行動也是,「是我拿回對人生自主權的嘗試,希望找到心靈上的平靜。」莎蒂斯補充。
Source|Thordis Elva Photographer|Oli Hardar
出乎意料,信件寄出兩三天後,湯姆很快地回信,他提到自己當時作為朝他往後人生投下巨大陰影。湯姆在信中寫著:「不過,我怎樣並不重要,只要有任何能為你做或幫忙的事,我都會義不容辭。問題在於,該從哪裡開始?請告訴我吧。」
當司法系統失效,我必須實踐自己的正義
「然而,我必須補充,」莎蒂斯強調,「進行這樣的溝通,是因我對正義有很強烈的追求,既然司法體系無法解決我的問題,我必須自己來。」
在性侵發生的 1996 年,冰島的法律條文對性侵的定義很愚蠢:「任何人使用暴力、威脅使用暴力或是其他違法的脅迫方式,強迫他人與之發生性行為,即犯了強暴罪。」當時冰島法律有極大機率認定,湯姆在過程中沒有使用暴力,莎蒂絲沒有(無力)反抗,即不構成強暴案件,更何況他們還是情侶。
「這對所有身障者或是無力抵抗性侵的受害者來說非常不公平,這些人並不擁有法律的保障。」多荒謬,莎蒂斯難得皺眉。
另一方面,湯姆是來自澳洲的交換學生,學期結束就會回到家鄉澳洲,「妳必須想像在沒有社群媒體的年代,我幾乎不會再見到他。傷害我的人,可以沒有任何責任地離開這裡。所有責任,都落到了受害者身上。」
「和世界上所有女性一樣,我們被教導,受侵犯時要大聲尖叫、朝對方眼睛或是鼠蹊部攻擊。避免走到燈光昏暗的區域,不要讓飲料離開視線;喝酒不可以醉;穿著不要過於暴露等等。」她停下來,我們同時嘆了一口氣。
冰島台灣,人們用不同語言說著相同的父權話語:預防性侵的責任,妳該自己負。然而到頭來,所有這些教導和守則都幫不了我們。「因為性侵案絕大多數發生在我們家中的隱密空間,施暴者還是我們信任的人:親戚、朋友或伴侶。」
我已經受夠了這種不真實的虛構故事。我十六歲時對性侵害的認知,正是手裡揮舞小刀的精神變態,在漆黑巷弄裡幹下的事:也被電視劇洗腦到不會去質疑這種刻板印象。我後來一直要等到刻板印象粉碎瓦解時,才明白自己被強暴了,而強暴犯已遠在地球的另一端,我唯一的選擇是隱忍悲痛。隱忍是必須付出代價的。
——《寬宥之南》,頁 32。
要求女性自我保護的社會,將強暴責任從加害者轉移到受害者身上。「結果,受害者往往為了不被咎責而保持沈默,囚禁在羞恥的牢籠之中。」莎蒂絲無奈地笑了笑,「我的經驗也是如此,與其他性侵倖存者差不多,很 cliche 的。」
每個人都有權利,以自己方式找到安寧
因為不管他值不值得我原諒,我都該獲得平靜。我是為了自己這麼做。
——《寬宥之南》,頁52。
從事性侵議題的研究和訪談多年,莎蒂絲看過與聽過的故事太多,每個人情況截然不同。一些情況是,知道性侵犯罪者已不在這世界,倖存者才開始感到安寧。也有情況是,決定永不原諒加害者的瞬間,倖存者找到平靜。
她的方式只是其中一種。可是多數人面對性侵案件往往太急著找到解方,以為莎蒂斯的書證明了「原諒」是條可行的公式,可以套用在任何性侵的創傷處理上。
「然而我只是必須找到自己內心的正義,讓湯姆承擔責任,我才能停止自我咎責,原諒自己。」這是她的方法與權利,沒人能阻止她,包括家人。
當莎蒂斯告訴父母,她和湯姆決定從各自現居地,飛往南非首都開普敦進行為期八天的會面時,她的父親因極度擔憂,與她大吵一架。
父親的恐懼也體現了社會普遍對倖存者的擔憂:擔心倖存者為困境尋求解方的行動,可能會反過頭來造成二度傷害,保護的心理卻也把倖存者拉回無力自決、需要被擔心的狀態。
「妳怎麼能確定這種荒謬想法可以完成任何事?這很可能又會成為引發其他事情的起點啊!」父親聲音裡的苦惱,使這句話聽起來更像是一種威脅。
隔在我和父親之間的,是我相信自己生命的下一個章節裡,我將不再是個受害者。
——《寬宥之南》,頁 31。
我必須替自己的受害者身份做個了結
「強暴犯/受害者」的二元標籤和命名,不只是一組詞彙而已,它形塑了人們觀看與理解事件的方式,也在對當事人的自我認同產生深遠影響。標籤創造出一組本質化的身份,分別是邪惡的與無助的。我總想,「強暴犯/受害者」之外,有沒有其他的可能?我很想知道莎蒂斯的意見。
「這是很重要的思考,」談到這裡,她精神一振,「我個人很反對這樣的兩極化語言,像是『強暴犯/受害者(rapist/victim)』,我認為應該是『施暴者/存活者(perpetrator/survivor)』」
「真希望中文也有相應的詞彙,足以表達我們正在討論的概念!」寫稿當下,想起莎蒂斯真誠的許願,不過,中文並無完全相同詞彙。Survivor 翻譯為倖存者或存活者,都不大對勁,倖存者強調災難事件的壓倒性力量與受災者的無助,存活者自然也有理解上的問題。我暫且使用「存活者」一詞,希望接下來的細緻討論,可以填補語言轉換產生的理解縫隙。
「存活者是更具增能性(empowering)的詞彙,這詞彙帶來希望,強調創傷者身上既有的力量——我們走過了這件事。然而『受害者』卻是『減能的(dis-empowering)』,它是無助的。」
當創傷者決定打破沈默,現身說出自己經驗,「這位存活者同時也會意識到,一旦說出口,隨之而來的標籤可能跟著她/他一輩子,成為未來人們談論你的角度,」她聳肩,搞笑地作勢翻白眼,「這並不是個很吸引人的念頭吧!」
至於強暴犯,「我們可以說,這是犯下性侵的人。」她解釋,「這樣的說法,將重點擺在『強暴行為(act of rape)』本身。當我們指著一個人說『強暴犯』,我們指稱的更近似於一種身份,而非行為。」
「可是那樣的身份,會吞噬掉一個人的全部自我認同(that become all consuming identity of the person.)。當我們把形容『行為』的詞彙拿來形容一整個人,就會停止對行為本身的分析,錯失理解行為原因的機會,然而整個社會該思考的是,如何共同解決這個行為(work towards solving this behavior)。」消除這個人,問題不會解決。
「沒有人生下來就是個強暴者,強暴是透過學習產生的行為。」發生在她身上的事,並不影響她對這件事進行溫柔而深刻的洞察。「強暴犯是固著的身份,而行為是可以改變的。」
聽她拆解標籤,我訝異地發現,她不僅能自如離開事件現場,更已脫離受害者的創傷性視角,拉開距離,以全觀角度精細分析性侵行為本身。這是社會未曾提供我們的思考角度。人們愈是告訴女性該如何自我保護,愈是將所有女人推入「我是潛在受害者」的性侵被害想像,我們一直都未能從那現場和無助的感受中離開。
回到生存者身上,「身為生存者,說出『我不只是發生在我身上的那個事件,我拒絕被性侵這個行為定義』,會是很有力量的。」同時,回歸到行為本身也會幫助生存者減少困惑,「尤其熟人性侵的情況,生存者知道,在日常互動裡,傷害他的人也不完全是一頭怪獸。」
我們不是神,不是魔,不過就是兩個人
這趟開普敦之行,沒有前人走過,也不知將抵何方。但是莎蒂斯和湯姆確立堅定的共同目標:讓當年事件不再擁有摧毀彼此人生的毀滅性力量,回歸平靜與安定。
他們確實走到了目的地。
結束開普敦會面之前,莎蒂斯在南非海邊的照片
莎蒂絲將八天的所有細節寫成日記,與湯姆記憶中的八天一起,兩人以共同作者身份出版了《寬宥之南》。她們在 TED 演說的影片,官方統計超過四百四十萬人觀看,全球有 22 個地區的人自主將影片翻譯成 22 種語言。回望事件,是因別無他法,在強暴之後,必須找到希望。
「找到希望,原諒絕不該是公式。事實上,沒有任何方式是『正確的』,也沒有任何一種方法可以被視為『不正確』。」她和湯姆的經驗不一定適用在所有人身上,也無法替他人代言。
「每個人都有權力以自己的方式找到安寧。我們不該告訴任何性侵倖存者,你的方法是錯的。因為事實是,我們永遠不可能真的感同身受(We can never be in there shoes)。」
性侵創傷的同情共感在根本上有其困難,我們必須承認自己的有限,只能告訴她/他:我們會一直在這裡陪伴。「告訴他,我信任你,我相信你為自己所做的一切嘗試,你所踏出的每一步,我都衷心祝願與尊敬。」
在 #METOO 之後,可以是 #IWILL
看見希望曙光之前,往往經歷最漫長絕望的黑暗。別讓他們獨自走在黑夜裡。
陪伴不只是生存者親友的事,全球 #METOO 運動,就是跨越地理、文化、語言疆界的陪伴式現身,告訴人們,你並不孤單。以及在 #METOO 之後,我們還想解決問題。
「我有個朋友告訴我,下個階段該是 #IWILL:我會確保當我看見性騷擾在我身邊發生,我一定起身阻止;我會確保不會對人使用性騷擾語言等等。」講到這裡,兩人螢幕兩端都雀躍起來。促成改變是每個人都有的力量,這不只是施暴者的責任,不是生存者或是陪伴者的責任,這是我們每一個人的。
「男性並非這場運動裡的敵人,正好相反,我們是盟友,請從聆聽、尊重與信任開始,我們行動,就能成為解方的一部分。」莎蒂斯說著,我想起書裡,湯姆和莎蒂斯分道揚鑣之前的擁抱。
記得這些話,記得我們此刻的行動能夠塑造出我們想要的未來模樣。
原諒不是軟弱,柔軟需要氣力。我想起甘地說過,原諒是強者的特質。以暴制暴不是答案。
我多希望更早聽見這樣的故事版本,寬宥之南,是力量生長的地方。
後記
訪問結束,兩人還有很多話想說,講了好多次再見才依依不捨掛掉 Skype 電話。
掛上電話之後,這篇專訪我寫了四個版本,想要傳遞力量,覺得不能辜負。
這本書,我也想推薦給所有的人,不論是否曾遭遇性暴力,我們都曾在人生路途上受到傷害,掙扎在是否要「原諒」對方的念頭裡。這不只是寫給曾經遭遇性侵的當事者,而是為了所有正在努力與過去和解、嘗試從不同傷痛經驗中痊癒的我們而寫,這本書會陪你找到你的答案和平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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