你的戀愛是柏拉圖式的?還是不如膠似漆就不滿足的?是充滿情慾的,還是充滿慈愛的?
文|蔣亞妮
媽媽粉
上衣總會因為摩擦起出點點毛球,男孩一樣落得要與女孩彼此傷害,各自長成了男人跟女人。
女孩時代,總會遇上一個男孩(也可能是女孩),可愛柔軟,像剛洗完蓬鬆有陽光氣味的純綿上衣,妳恨不得將它捧在天上穿在心裡,就是不得觸碰身體,因為那時,我們還相信身比心髒。將這男孩放在小說,就成了寶玉的仙女妹妹;電影裡,大約等於咕嚕的絕世魔戒;演唱會上,再怎麼都得是 idol 的擦汗手巾。若是要我現在舉出一件三十世代後,能與它質量守恆的相近事物,大概只有在腦海混沌、錢包失守的逢魔時刻裡買下的鞋履,可以作擬。
凡女如我,也總有一兩雙荒唐價錢的鞋。鞋不比錶或包、衣與裙,因它總是得踩進汙地行過泥水,不管它是否鑲著多麼薄透的蕾絲緞帶,甚至如羽毛寶石點翠般鮮麗,或再小心翼翼堅定地只穿去婚禮或晚會,也都難逃落地。在我年幼並隨時都想滾在每一處土地的年紀時,幼稚園老師曾將我溫柔扶起再堅定告誡:「女孩,妳相不相信世界上沒有一塊土地,沒沾過狗屎?」那時的我,還沒學過當雙重否定句出現時表肯定,但這句話卻神通般地被我頓悟,信仰至今,奉為聖典。因此,那一兩雙鞋大多時間被放在鞋櫃,還得收進盒裡,如果有防塵套也一起套牢再綁緊線頭。就像女孩時代裡遇見的寶藏男孩,只能接引上暗戀王座,遠遠地看,絕不能伸手觸摸。要遠遠地看,才能開啟美顏濾鏡與初戀泡泡。(延伸閱讀:【單身日記】愛我的人我捨不得,我愛的人我要不得)
第一號寶藏男孩,鍾情時刻:七歲,小一開學典禮後的教室。請讓我們稱他為「柏原崇男孩」,因我後來初看電影《情書》時,如遭電殛的發覺他與柏原崇的肖像,雖然第一時間分享給那時最好的朋友後,她露出的眼神荒誕中又如此不忍,我依然一往情深。柏原崇男孩的光芒從七歲延續至十五歲,我們共享同學區與九年一貫國民義務教育,那時大約整個里和全年級的人都知曉我暗戀他。連我媽早上叫醒賴床的我時,只要說上一句:「不上學就看不到XXX了。」我就能鷂子翻起,背上書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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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學時的我癡迷武俠小說,秉信暗戀要如單刀赴會,我喜歡你與你喜不喜歡我,毫不相干,簡簡單單就這麼一回事,說幹就幹。若是有新來的妹子也對柏原崇男孩有了好感,不知從哪來的風聲總會傳出,要來十一班跟我拜過碼頭(柏原崇男孩早已遠在六班),暗戀才能成立,喜歡才算真心。我也就順手收下了好幾封粉色紙香水筆的武林帖,女孩們早早就那麼好看的字寫著:「我喜歡他絕不輸妳」、「希望妳能明白我不是要來搶走他」這樣的心情。我從不回信,江湖盛名,不需眷戀。
那時的暗戀心情是:他那麼好,就值得所有人喜歡,不喜歡他的那些才是傻蛋。我那最要好的傻蛋朋友,在我們十五歲畢業之際的某個放學麥當勞裡,與我各拿著一隻如今只能追憶的蛋捲冰淇淋認真吃著,一邊逼我正視她那時最喜歡的港星陳冠希,再三確認我有看過前幾晚在 MTV 首播的新歌,Edison 在海邊歪嘴一笑傾她城、再笑傾她國。說服不來的時刻,她忘情指著我說:「妳真是個沒有眼光的傻蛋!」(也有可能說的是王八蛋,卻不可考)。
傻蛋的我瞬間懂了,有一種暗戀像追星,我粉的是這個名詞,而不是這個名字。入坑的瞬間是七歲那年教室裡一個輕爽中分男孩的不油膩笑容,於是任他後來換牙缺牙、任他長得與柏原崇偏差值越來越高,任他喜歡我喜歡誰都沒有妨礙。雖然 Edison 後來的新聞,確實有防礙到了傻蛋朋友的鍾愛,但或許她不是他的真愛粉,也未可知。(延伸閱讀:【關係日記】艾爾頓強與伯尼陶平:有一種暗戀,是永遠不可能成真)
蛋捲冰淇淋吃完後,我轉身考進了另一所學校,遇見第二號寶藏男孩,比起同齡人等不及的戀愛,我一介 old school girl,依然偏好捧在天上穿在心裡、碰不得的喜愛。如此才有說不盡的話題、越寫越好的日記。而如此那般怦然心動的巧遇時刻,比起後來的情人大餐,才真正能令我感覺驚喜。
於是當寶藏男孩的呼吸近在耳邊,青春期的汗味從身後圍繞我時,有夢初醒,不是春夢是春雷,我像一腳將新鞋穿進了沼澤。無路可出,是為初戀。從此以後,寶藏男孩只不過偶一閃現,寶藏成為了大祕寶,名詞終於變作誰的名字。就像再好的鞋,刮上第一橫後的第二與第三橫,皮漆零落錦入塵,我也就能大器地穿上它逛上一圈夜市與酒吧,不以物喜再多喝幾杯。
當你選擇穿上,不管是可愛的男孩或是陽光味道的上衣時,最好的時光就結束了。上衣總會因為摩擦起出點點毛球,男孩一樣落得要與女孩彼此傷害,各自長成了男人跟女人。當我早已變身女人胡亂闖蕩世間很久後,也曾在聽到某些據說很動人的歌曲時,倍覺傻蛋。像是另一個傻蛋好友,有很長時間在 IG 個人頁面上掛著宋冬野的歌詞:「你可知道你的名字,解釋了我的一生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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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總想跟她說,拜託不要,我們不是說好了都要立志成為不接受解釋、也不要愛上解釋的大人嗎!
雖然有些刻薄到接近涼薄,但稍微用一點幽默包裝,別人可能也不會發覺你已長成多麼自私的傢伙,彼此都知而不宣,在大人之道上交換眼神,也就過了。但某些瞬間,我能感覺到傻蛋的我依然活著,她會偷偷出來看上幾眼,心動一會兒。
比如,當我自認訓練到堅硬如金剛鑽的心,偶然被某個小我一輪以上的可愛男星,完全暴擊命中時,縱然同事說他根本童星,我也為他應援不會停。我是說,大叔當然也很好,大叔之妙妙無窮。但世上只有媽媽好,有一種粉絲就叫「媽媽粉」,媽媽粉看到男星裸身時,不帶激情,只會怕他著涼勸他多添衣;媽媽粉除了擔心明星的代言活動,更在意他的學校功課,他若安好,我隨時都能笑出姨母的慈祥模樣。
各位媽媽粉,請以自己為傲。當我們已經吃不到蛋捲冰淇淋,也快沒有人認識柏原崇,就要分不清新鞋好還是戀愛好時。若你有幸遇到傻蛋自己,請記住,她也曾是某人的寶藏女孩,被捧入天上萬般純潔柔軟。
那就輕輕揮手,跟她說聲:「哈囉,寶藏女/男孩。」
我們曾在。
本文摘自蔣亞妮的《我跟你說你不要跟別人說》。由悅知文化授權原文轉載,欲閱讀完整作品,歡迎參考原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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